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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香洲区中积分有关问题及解答

发表于2016-07-26

今天收到珠海官方关于中积分的官方回答,希望对各位购买我的网友有所帮助:



一、香洲区制定积分办法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问题,国家、省、市都有相关的文件规定。从国家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从广东省层面,《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1〕45号)规定:“公办不能满足随迁子女需要的县(市、区),要实行随迁子女凭积分制入读公办制度,具体办法由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制订”。从珠海市层面,《关于进一步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工作的意见》(珠教〔2016〕1号)明确要求:“各区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香洲区根据国家、省、市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订了《珠海市香洲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办法》。我区认为,积分政策是保障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的一种更为公平公正的做法,也限度地避免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采用不正当方法取得公办。

 

二、香洲区制定积分办法的程序和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如何?

(一)关于程序

珠海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工作的意见》(珠教〔2016〕1号)明确说明:原制定的2014年积分办法于今年废止,要求各区自行制定新的积分办法。香洲区局根据文件精神,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征求各部门政策性意见、论证、网络问卷调查、举行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对《珠海市香洲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制定了《珠海市香洲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办法》,经香洲区人民政府通过,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布。

(二)关于宣传工作

香洲区通过传统媒体、新兴媒体及印发宣传册等方式对积分办法进行了多途径、全方位的宣传。传统媒体方面,我区从今年4月开始,召开媒体见面会,对积分相关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并通过《珠海特区报》、《珠江晚报》、《南方都市报》、《羊城晚报》、《南方日报》、珠海电视台、珠海电台等媒体高频度地对我区积分办法、招生时间节点设定、动态分数线划定等政策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报道,扩大了群众对积分政策知晓范围。在新兴媒体方面,我区利用新兴媒体传播速度快的特点,通过香洲饭米粒网、局官网、“香洲”和“香洲区局管理室”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积分办法;在招生报名、复审、录取等阶段,实时、智能推送信息到家长预留的移动电话,方便家长了解动态;我区各及学生家长通过QQ群、微信群等方式及时交换招生有关信息。在宣传手册方面,为确保每个新的学生、家长能了解招生政策,我区印制招生报名指南4万册,印制积分办法宣传册40万份,发放到全区六年级生、幼儿园大班孩子及家长手中,以及市部门、信访部门、香洲区社区、主要工业园区等单位,对招生政策进行了广泛的宣传。

 

三、今年的积分办法与2015年不同之处是什么?

今年,我区制定的积分办法基本延续了往年珠海市的相关政策,积分项目包括三个基本项目(即居住/房产年限、职业资格/文化程度、参保年限)和加分项目。与去年的不同之处主要有两点:一是录取分数。将往年“积分达100分可获得公办资格”调整为今年“根据现有情况,动态划定积分分数线,积分由高到低录取”。二是计生分数。将往年“计生有加分有扣分”调整为今年“只加分不扣分”,动态划定积分分数线确保了化录取。

 

四、积分分数线是如何划定的?

积分分数线划定原则:按当年香洲区各公办招生计划总数,在招收本区户籍学生、政策性照顾类学生及符合《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学生后,根据剩余数来确定积分分数线,积分由高到低录取,额满为止。录取分数线的同分学生一并录取。

 

五、香洲区非户籍学生今年与2015年的招生情况如何?

(一)2016年招生情况如下:

2016年,中报名总人数25730人。

1.报名人数15435人,计划招生8625人,已录取人数9048人。其中,香洲户籍生5269人,政策生461人,积分生2958人

2.初中:报名人数10295人,计划招生9600人,已录取人数9607人。其中,香洲户籍生4994人,政策生247人,积分生4366人。

3.非户籍生:报名人数15112人,录取人数8032人(3419人,初中4613人),录取率达53.15%

(二)2015年招生情况如下:

2015年,中报名总人数19398人。非户籍生报名人数11091人,录取人数5417人(3386人,初中2031人),录取率为48.84%。

2016年非户籍学生录取数比2015年增加2615人(33人,初中2582人)。

六、今年的积分分数线为何会达到120分?

1.根据积分分数线划定原则,从今年起,每年的录取分数线将是动态分数,而不是往年的固定100分。而且,积分是根据全区公办的剩余数,由高到低录取,所以,其实质是分。今年的积分录取线为120.00分,同分一并录取。

2.今年分数线超过100分,主要原因是今年申请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增多,以及计生只加分不扣分。

3.今后,积分录取分数线因是动态,任何分数皆有可能。如今年初中的录取线只有52分。

 

七、现在能否补交资料重新核查?

不能。原因如下:

1.为了确保政策的严肃性。每个人都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期限范围内提交材料。正如高考报名有截止时间,诉讼有诉讼期限,不可能因为个人的特殊原因而无条件地延长时限。

2.为了确保政策的公平性。一旦受理材料期限截止,网上系统关闭,就不应该为了接受某个人追加的材料而重新启动修改,因为这对其他人不公平。

3.公民应履行应尽的义务。我区制定的积分办法涉及的积分项目,与往年基本一致。家长依法办理居住证、购买工作所在地社保、遵守计生政策,都是应尽的义务,是无需准备任何资料的。

 

八、班额有什么规定?

国家、省、市对公办中的班额均有明确规定。从国家层面,部联合建设部《城市普通中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规定:“完全每班45人,完全每班50人”。从广东省层面,《广东省义务标准化标准》(粤教基〔2013〕17号)第五条规定“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从珠海市层面,《关于印发珠海市2016年普通中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珠教基〔2016〕9号)规定“各区要按照《广东省义务标准化标准》(粤教基〔2013〕17号)要求,起始年级按班额45人、初中起始年级按班额50人招生”。可见,国家、省、市相关文件都对班额有明确的标准。除此之外,大班额对学生的学业成绩、身心健康、校园安全及的质量等都有负面影响,损害全体适龄学生的合法权益。

 

九、有房产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为何不一定能入读公办?

根据积分办法,房产购买年限与居住证办理年限是并行的,即购买房产年限和居住证办理年限两项分值二选一,选择分值高的一项计分。此政策旨在体现平等,不歧视无房产的人,也不特殊优待有房产的人。

 

十、父母一方或双方为珠海户籍,小孩是外地户籍,如何入读公办?

对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我区已有相应的积分办法。对于父母一方或双方为本地户籍,小孩是外地户籍的家庭,我区也提供了相应的申请渠道,即参照积分办法,将其中的父母居住证年限改为父母入我区户籍的年限,其余积分项目不变。

 

十一、家庭困难群体能否申请照顾入读公办?

针对家庭困难群体,珠海市制定了《珠海市义务公办政策性照顾生》的特殊政策。如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我市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孤儿、无监护能力人员子女、长期野外工作人员子女、珠海市“外来工”子女等,都可以通过申请公办政策性照顾生,优先安排或统筹安排入读公办。

 

十二、民办的学费今年会吗?

1.不。

2.制定民办质量的保障措施。一是规范民办办学行为。规范民办办学规模、人数、收费标准、财政补贴、外出活动、招生等管理,逐步提高民办教师工资水平,加强对民办财务管理的监督二是加大民办扶持力度。贯彻落实珠海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规范特色发展实施办法》,对办学成绩突出、社会声誉良好的民办机构加大奖励与扶持力度。深入推进公办与民办结对帮扶,选派一定数量的公办校长和教师到民办挂职支教,努力提升民办的办学水平。

3.落实民办生均补贴。严格按照生每学年1264元、初中生每学年2144元的标准拨付相关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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