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5年10月购买了珠海竹胜园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金地格林泊乐小区一期88平三房,
按合同规定,开发商应该在2017年8月交房.2017年8月,开发商在明知房屋有多处质量问题的情况下,
仍然要求业主收楼,我在检查房屋时,发现有二三十处大大小小的质量问题,多次要求开发商尽快维修好.
时至今日,开发商仍然没有对房屋的质量问题修好,拖延了二年时间,导致我没法按时入住,
对我本人及家庭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我于2015年10月购买了珠海竹胜园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金地格林泊乐小区一期88平三房,
按合同规定,开发商应该在2017年8月交房.2017年8月,开发商在明知房屋有多处质量问题的情况下,
仍然要求业主收楼,我在检查房屋时,发现有二三十处大大小小的质量问题,多次要求开发商尽快维修好.
时至今日,开发商仍然没有对房屋的质量问题修好,拖延了二年时间,导致我没法按时入住,
对我本人及家庭造成了巨大的损失.